哪些考生在录取时享受奖励照顾政策?-澳门官方直营威尼斯

时间:2024-07-12     来源:招生信息网     阅读0

答: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(中职组)各比赛项目获得全国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考生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、30分、20分;获得全省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考生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、15分、10分。

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(中职组)全国等级奖和全省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专科(高职)院校学习;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,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,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专科(高职)院校学习,由考生自主选择。

以上政策,2021年7月—2024年5月所获奖项有效。

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加10分。烈士子女、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大军区(含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,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加20分。

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,可享受照顾加分参加本科院校录取,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录取到其填报的专科(高职)院校专业学习。

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,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,不作累计。所有获得加分奖励资格和免试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文件为准,审查合格的加分考生名单,在“山西招生考试网”进行公示,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奖励和免试入学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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